首页 首页> 党政机构>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基本信息  领导介绍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交办或指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三)审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四)执行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又属于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省、市同级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五)领导、管理和指导本院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六)负责本院调查研究工作,对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
        (七)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本级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九)负责本院的司法行政工作,依照职权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十一)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员编制及岗位设置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机关行政编制99名,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为28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拔款事业编制8名。


     

单位地址:
    三亚市金鸡岭路
邮政编码:
    572000
公开电话:
    88866215
网站地址:
 
标题  全部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日历查询 | 网站导航 | 关于我们 | 在线帮助 | 网站声明

琼ICP备05003013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主办 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建设维护
Copyright 2003-2005 Tel&Fax:0898-8836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