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组织工作的具体规定、制度及实施办法,报市委审批后,督促实施。 (二)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任免备案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三)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市党建理论研究。 (四)主管干部培训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督查、协调、指导,组织协调市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参与研究制定知识分子工作有关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级和市级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人才的引进、调配、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 (六)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干部制度改革。负责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审查、干部统计、干部信息管理、干部档案的宏观指导及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 (七)负责科级以上干部备案、监督、审查工作。负责对市直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和镇党委、区工委干部工作的监督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干部政策。 (八)协助市委做好全市离休老干部的政治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员编制 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行政编制32名。其中:部长1名(由市委常委兼任,占用市委领导编制),副部长3名(其中1名副部长兼任市委老干部局局长,使用老干部局编制);科级领导职数10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拔款事业编制4名。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按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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