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有关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宣传工作的发展规划与计划。 (二)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教育工作。 (三)负责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的工作,对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上的指导。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市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市文体局,代管市文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军(警)民共建活动;对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评比。 (六)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认真研究和部署全市加强和改进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发挥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 (七)按有关规定,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文体局、三亚晨报社、三亚广播电视台、市文联等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并对上述单位的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对市宣传文化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免审核和审批。 (八)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九)负责全市党报党刊的征订和设立记者站的审核、确认、管理,以及订阅港、澳、台、国外报刊的初审工作。 (十)负责全市宣传系统工作人员及各镇、区党委宣传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全市的宜传思想工作。
人员编制 市委宣传部行政编制23名。其中:部长1名,由市委常委兼任(占用市委领导编制),副部长2名;对外宣传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名。核定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按国家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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